Challenge Junior 高雄站

活動簡章

Challenge Junior Kaohsiung 小鐵人兩項賽暨 SUP水陸趣味挑戰
一、活動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鐵人三項運動發展協會
(三)協辦單位: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威整合運動股份有限公司
 
二、活動日期:2023.07.22(六)-2023.07.23(日)
 
三、報名時間:2023.05.29(一)~2023.06.30(五) (額滿為止)
 
四、活動會場:高雄港蓬萊商港區
 
五、報名資格:凡滿3歲之孩童,熱愛運動挑戰自我、對鐵人三項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請審慎評估自身健康問題)。

六、活動組別:

活動組別 SUP水陸趣味挑戰組 7歲-15歲小鐵人組 3歲-6歲小小鐵人組
活動時間 7/22(六)13:30-17:00 7/23(日)06:00-11:00 7/23(日)13:00-16:30
距離說明 SUP約800m+跑步1.8km 跑步1.2km+騎車5km+跑步1.8km 跑步500m+騎車1.3km+跑步1.2km
報名費用 4000元/組 2,200元/組 2,200元/組
人數限額 限量50組 800人
計時方式 不計成績,贈送完賽禮 晶片計時 晶片計時
參加資格 4人團體組(親子/朋友) 凡滿7歲至15歲之孩童 凡滿3歲至6歲之孩童
備註 比賽期間如有身體不適,必須接受醫護人員、裁判、工作人員勸導,退出比賽,未能依時限通過轉換區者,將由裁判人員勸離直接取消資格,選手不得異議。
*報名費用不包含平台3%手續費
 

七、活動流程(依大會現場實際活動流程為準)

(一) SUP水陸趣味挑戰活動

日期 時間 項目 地點
7/22(六) 14:00-14:55 SUP水陸趣味挑戰者報到領取選手號碼布 報到處
15:00-15:03 主持人開場 港邊舞台
15:03-15:06 活動賽事說明及注意事項提醒 港邊舞台
15:06-15:09 暖身操 港邊舞台
15:10 SUP水陸趣味挑戰活動開賽分批出發 大港碼頭邊下水處
15:10-16:00 SUP水陸趣味挑戰活動開賽分批出發
15:10-15:20第一批
15:30-15:50第二批
16:00-16:20第三批
大港碼頭邊下水處
16:30 SUP水陸趣味挑戰組SUP段賽道關閉 大港碼頭邊下水處
16:30 SUP表演賽 大港碼頭邊下水處
17:00 舞台表演 主舞台

(二) 7-15小鐵人兩項賽報到與競賽流程

日期 時間 項目 地點
7/22(六) 10:00-17:00 小鐵人現場報到 大港倉10
7/23(日) 06:30-07:20 7-15歲小鐵人轉換區開放自行車檢錄 TA轉換區
07:30 小鐵人轉換區關閉7-15歲 TA轉換區
07:40 主持人開場 港邊舞台
7:45-7:55 長官貴賓致詞/ 賽事說明 港邊舞台
7:55-7:58 暖身操 港邊舞台
08:00 7-15歲小鐵鳴笛開賽 港邊舞台
09:30 7-15歲小鐵人賽道關閉 TA轉換區
10:30 7-15歲小鐵人頒獎 主舞台
11:30 開放領車 TA轉換區
12:00 結束領車 TA轉換區
請家長帶小選手有效證件查核(國外參賽者:護照/國內參賽者:健保卡)辦理報到,簽屬參賽同意書。

(三) 3-6小小鐵人兩項賽報到與競賽流程
日期 時間 項目 地點
7/22(六) 10:00-17:00 小鐵人現場報到 大港倉10
7/23(日) 09:35-09:55 3-6歲小小鐵人轉換區開放自行車檢錄 TA轉換區
10:00 3-6歲小小鐵人轉換區關閉 TA轉換區
10:10 主持人開場 港邊舞台
10:10-10:15 長官貴賓致詞/ 賽事說明 港邊舞台
10:15-10:18 暖身操 港邊舞台
10:20 3-6歲小小鐵人開賽 港邊舞台
11:20 3-6歲小小鐵人賽道關閉 TA轉換區
10:30 7-15歲小鐵人頒獎 大港碼頭邊下水處
11:30 開放領車 主舞台
12:00 結束領車 TA轉換區

請家長帶小選手有效證件查核(國外參賽者:護照/國內參賽者:健保卡)辦理報到,簽屬參賽同意書。

八、競賽距離

(一) SUP水陸趣味挑戰路線

  1. 競賽距離:約800公尺(繞1圈)-視當日水流及氣候情況調整
  2. 以分批出發方式進行,每梯10組出發,共5梯次。
  3. 【比賽器材】: (1)使用的大會提供的SUP龍舟板    (2)參加者辨別方式為穿戴大會準備之號碼布。

 
項目 距離 路線及規則說明
SUP挑戰距離 800m
  1.  A➜B➜C➜D➜ ASUP挑戰採折返繞標方式進行。
  2. 所有參賽者必須依據大會分派之號碼衣比賽,比賽期間按執行裁判人員要求佩戴腳繩或救生相關器材,參賽期間人員須聽從指揮、服從裁判、遵守賽場紀律,違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3. 參賽隊伍不得在器材上外加動力器材等與競賽不符的物品上板。
  4. 參賽人員須在起步線後等候,起步訊號響起後,板尖才可越過起跑線並進行比賽。
  5. 起步後,參賽人員須使用單槳並以站姿完成賽程。
  6. 統一使用的大會提供的SUP龍舟板
  7. 如對競賽規則或賽程有疑問需在競賽前提出,競賽時應遵從競賽規則,對規則解釋有爭議或未盡事宜,則依仲裁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路跑距離 1.8km
  1. 1➜2➜3➜4(折返)➜3➜5➜6(折返)➜7➜5➜3➜2 
  2. (1)上岸→ (2)直行遇見蓬萊路左轉→ 直行於大港迴聲右轉(3)→至棧7庫右轉於點(4)進行折返 →至棧7庫左轉至蓬萊路(3)右轉→蓬萊路直行至點(6)進行折返→左轉進停車場至(7)→直行到底左轉至蓬萊路(5)右轉→直行蓬萊路經過(3)→進入終點(2)





(二) 小鐵人兩項賽路線

 
項目 距離 說明
路跑 1.2km

(A)起點→(B)左轉蓬萊路→(D)左轉進入停車場(跑ㄇ字型)→左轉蓬萊路→折返(點F)→左轉(棧7庫)→左轉(港7碼頭) →進入TA

自行車 4.5km

TA轉換區(1)→直走港邊→至香蕉碼頭右轉→至蓬萊路右轉→過棧7庫右轉→右轉→港7碼頭左轉→港邊(2)右轉→至香蕉碼頭右轉→至蓬萊路右轉→過棧7庫右轉→右轉→港7碼頭左轉→港邊(2)右轉→至香蕉碼頭右轉→至蓬萊路右轉→過棧7庫右轉→右轉→港7碼頭左轉→港邊(2)左轉→(1)進入TA轉換區

路跑 1.2km

TA轉換區→棧7庫右轉→蓬萊路右轉 →折返(點F) →右轉進入停車場(跑ㄇ字型)→蓬萊路右轉→進入終點區 

(三) 小小鐵人兩項賽路線

 
項目 距離 說明
路跑 500m

起點→蓬萊路左轉→折返(點C) → 棧7庫左轉→左轉 →進入TA轉換區

PUSH BIKE 1.3km

TA轉換區→直走港邊→香蕉碼頭右轉→蓬萊路右轉→棧7庫右轉→棧7庫右轉→港7碼頭左轉→左轉進入TA轉換區

路跑 1.2KM

TA轉換區→棧7庫左轉→棧7庫右轉→蓬萊路右轉→折返(點F) →右轉進入停車場(跑ㄇ字型)→蓬萊路右轉→進入終點區域


九、分組及獎勵:

小鐵人分組:年齡分組以選手在2023年7月23日時的年齡為基準。

男子組 女子組 說明
M13-15 F13-15 年齡13歲至15歲者
M11-12 F11-12 年齡11歲至12歲者
M9-10 F9-10 年齡9歲至10歲者
M7-8 F7-8 年齡7歲至8歲者
 

小小鐵人分組:年齡分組以選手在2023年7月23日時的年齡為基準。

男子組 女子組 說明
M5-6 F5-6 年齡5歲至6歲者
M3-4 F3-4 年齡3歲至4歲者

十、獎勵機制

(一)小鐵人兩項賽依男女分齡成績前五名頒發獎盃乙座。
(二)SUP水陸趣味挑戰以挑戰為主,非競賽性質故不列入敘獎。
(三)若無法親自領獎請委託他人代領,如需要郵寄請自付運費及自擔運送損壞責任。
(四)賽後成績會因選手申訴或晶片感應問題有所調整,若名次與頒獎當日不符,成績一切依官網最新成績公告為準,選手不得要求大會賠償。請選手見諒並遵守大會規範
 

十一、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採用雙平台進行報名
  1. 「Challenge Asia Pacific」APP報名
     
 
  1. 報名採用伊貝特線上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請確實閱讀並同意賽事簡章及同意報名專案同意書。
  2. 小鐵人兩項賽分為小鐵人組(限7歲~15歲)及小小鐵人組(限3歲~6歲)。
  3. 特別提醒
  • 3-15歲小朋友,兩日活動【7/22(六)、7/23(日)】皆可報名
  • 16歲以上僅能報名7/22(六)SUP水路趣味挑戰賽
  • 若為跨組參賽者(小小鐵欲參加小鐵人),請於報名後48小時內簽署跨組別報名同意書並Email至大會信箱,逾時視同取消資格,收到信件後大會將於7個工作天進行回覆。
  1. 未滿18歲皆須填寫參賽同意書、家長同意書,並於報到時繳交。
  2. 賽事名額不得轉讓,退費相關規定依各報名專案同意書內所載明。
  3. 手續不全、報名費繳交不足均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完成報名並繳費完成代表同意主辦單位規章之規定。
  5. 將7月初公告報名選手資料,並將寄送E-mail至報名填寫之信箱,請隨時留意報名資訊。
  6. 請評估自身參賽實力,一經完成報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
  7. 大會於活動前仍可能因任何因素調整規則內容,請選手務必於賽前留意並熟悉選手手冊公布的賽事規則。
(三)服務專線:
  1. 服務專線:02-2579-1710或 團報窗口
  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下午18:00。
  3. 服務信箱:challengejuniortw@gmail.com
  4. 問題諮詢:https://reurl.cc/9V2ROO
(四)報到注意事項:
  1. 一律採用現場報到,
    故選手物資(如號碼布、物資袋等)皆為現場報到時領取。
  2. 報到時請告知選手編號,並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提供查核 (國外參賽者:護照/國內參賽者:身分證件或有照片之健保卡)
  3. 各參賽者於收到參賽物資時,請務必核對參賽選手之「號碼布」及「晶片」上姓名、選手編號等資料是否符合,以免因發放錯誤,導致權益受損。
  4. 報到完成後,請妥善保管參賽物資,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5. 如本人無法出席現場報到,委託他人代領者,須出示報到委託書、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照片或影本)、代領者身分證明文件,領取人須當場清點物資數量,確認無誤後簽名,後續大會不再另行補發。
(五)紙本下載連結:
  1. 參賽切結書
  2. 未成年參賽同意書(內含家長同意書)
  3. 報到委託書
  4. 跨組別參賽同意書

十二、選手物資

項目 項目 SUP水陸趣味挑戰組 7歲-15歲
小鐵人組
3歲-6歲
小小鐵人組
參賽物資 號碼布 v v v
晶片   v v
紋身貼紙 v    
選手編號貼紙   v v
選手手冊(電子檔) v v v
完賽物資 完賽獎牌 v v v
完賽衣 v v v
毛巾   v v
完賽證書(電子檔) v v v
*本次賽事皆採用電子手冊及完賽證書電子檔。
*晶片並未收取押金,若不慎遺失需支付晶片遺失費NT$1,000元

(一)完賽物資將統一於完賽後發送。
(二)完賽衣:依據報名時選手填寫之尺寸訂製,請選手參考本網站提供之衣服尺寸表進行測量及評估,務必仔細決定後選擇。


尺寸對照表 (單位:公分)


十三、退費辦法

(一)若選手因故無法參加,將按照以下表格退費機制退費:

申請時間 退費金額
2023.06.15 23:59前
申請退賽
退款80% (不含平台手續費、超商手續費、刷卡手續費)
2023.06.16起 恕不因任何因素申請退費(僅接受特殊狀況申請,退還50%報名費)

(二)特殊狀況:選手如遇天然或人為災害、交通中斷、兵役(點閱、教召等)、重大傷病(如骨折)或妊娠、配偶或本人之一等親內親屬喪葬,並請於06/15(四)前提供證明文件。
(三)報名手續費如刷卡手續費、超商手續費、平台處理費等不可退費。
(五)確認參加者身分與資料符合後依序辦理退款,退費者同時失去參賽資格,不提供活動相關報名物資。
(四)退賽申請至連結填寫表單進行申請,流程如下。

Step1:選手填寫申請表單(https://reurl.cc/9V2ROO),並填妥相關資訊。
Step2:大會收到申請後,將統一於周五以Email方式回覆受理進度及退賽資訊確認,請選手靜候通知。
Step3:收到大會確認信函後,回覆資訊是否正確,完成退賽申請程序。

十四、活動注意事項
(一)請選手自備自行車參賽,比賽當日無租借自行車服務,惟不可使用折疊車參賽。
(二)參賽者於收到參賽物資時,請務必核對參賽人員之「選手號碼布」、「晶片」上姓名、選手編號等資料是否吻合,以免因發放錯誤,導致選手權益受損。
(三)比賽時請務必將號碼布佩帶於胸前,號碼布四角皆需固定,以利各管制點監控系統識別判讀,晶片使用方式於活動手冊中有清楚的圖說。
(四)請服從裁判人員、警察及工作人員的指示進行比賽。
(五)各選手經過給水站使用紙杯後,請將紙杯丟入大會設置的垃圾桶中,以響應環保並利賽後清潔工作。
(六)比賽前一日請睡眠充足,以保持比賽當日身體最佳狀況。
(七)安全第一,若有身體不適者請立即停止競賽,並撥打大會緊急連絡電話,由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並請隨身攜帶健保卡、身分證明資料,並於報到時繳交參賽同意書以示負責。
(八)請慎重考量身體健康狀況及自身實力,如有心臟病﹑心血管等方面病史者,請勿隱瞞病情報名參賽,完成報名手續並繳費後,不得要求更改參賽名單或退費。
(九)參加本次活動,參加者需保證個人身體健康確實符合活動參加資格,競賽中若因身體不適發生任何意外,願意自行負責與主辨單位無關,並願合作遵守活動規定參加比賽。
(十)請詳讀競賽規程相關規定。

十五、計時注意事項
(一)大會將依據鳴槍出發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名次成績統計之判定。
(二)晶片:
  1. 本賽事採用晶片感應系統判讀成績,「大會成績」為鳴槍出發時間,所有獎勵成績一律以「大會成績」為主。
  2. 比賽時請選手務必將晶片佩帶於規定處,佩帶方式請參考賽前活動手冊。
  3. 選手有義務確保晶片配戴穩妥及正確,晶片遺失者即喪失得獎資格。
  4. 晶片為計時之依據,請確實通過各感應點並確認佩帶之晶片有通過感應地墊,未按照大會規定使用晶片導致無成績者大會一概不負責。
  5. 選手禁止互換晶片、佩帶他人晶片或佩帶2個以上之晶片,違者將被取消資格,成績不予計算。
  6. 若晶片遺失需支付晶片遺失費新台幣$1,000元整。
  7. 賽後成績會因選手申訴或晶片感應問題有所調整,若名次與頒獎當日不符,成績一切依官網最新成績公告為準,選手不得要求大會賠償。請選手見諒並遵守大會規範。

十六、競賽規則
(一)賽事通則
  1. 參賽選手有責任了解國際鐵人三項一般競賽規則。
  2. 報名一旦確認,退賽規則須依大會規範期限內申請且退還規定之報名費比例,並無法將參賽資格轉讓給其他選手。
  3. 參賽選手均有責任了解競賽規則及競賽路線,並於活動期間確實遵守大會規定與安排及確實依循正確路線參賽。
  4. 賽道採彈性交通管制,並非全線封閉式賽道,故請選手將所有賽道視為一般大眾及車輛開放之狀態,均需依從交通規則,靠右行進,以確保自身安全,若行經較為大型之路口、鄰近大眾或人潮較多之行經路線、住宅區路段時,請特別注意及小心。
  5. 選手均應依從大會裁判及警方人員指示,並注意路況及車況,任何不依從大會裁判或警方人員指示之選手,大會總監、賽事總監及裁判長有權判定該選手失格,且不得繼續參賽。
  6. 賽道路段會因為緊急狀況(如救護等)或大會車輛工作之需,故仍有相關車輛或行人進入賽道,請選手特別注意及小心路況。
  7. 若發生嚴重車輛擦撞、車禍之情形,務必須等待大會裁判及醫療人員判定是否可繼續參賽,判定可繼續參賽者不得因其所消耗之時間成績提出異議。
  8. 所有選手均應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所有選手應於指定時間內至轉換區交寄比賽用自行車。大會有權裁定未能依從此規定的選手失格。
  9. 大會提供之號碼布、紋身貼紙,選手必須按照規定配戴,不得私自變造。
  10. 在競賽過程中選手均不得配戴耳機,若選手因私自配戴器材且音量過大而未能聽見裁判指示,大會有權基於安全理由沒收其個人音樂播放器材。
  11. 選手完成之競賽時間包括各項轉換時間。
  12. 選手參賽時須著比賽服裝,不得裸露上身。
  13. 參賽選手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選手均不得為改善個人表現、消除疲勞感或任何目的而使用任何禁用藥物、興奮劑及酒類參賽,經大會發現得取消其參賽資格或令其接受檢驗;大會亦有權對任何選手進行禁用物質檢測,若檢測結果為陽性,選手將被裁定失格。
  14. 選手均應展現良好且富運動家精神的行為,並以禮貌及尊重對待其他選手、大會工作人員、志工及與會者,於比賽前、中、後的任何時間違反此規定者,將可能被判定失格。
  15. 選手於競賽進行時須優先注意安全及個人體能及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自動休息或停止比賽。
  16. 大會醫療人員有認定選手是否適合繼續參賽的最大且最終裁量權,如認定選手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進行賽事,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7. 棄權或被宣判喪失資格的選手,雖然體能復原或因環境好轉,均不得繼續次項之比賽。
  18. 本賽事嚴禁於補給區外接受任何補給,如在非規定處進行補給則取消選手資格。
  19. 選手得由大會設立之補給站接受食物及醫療之資源,且不得觸摸他人之自行車和裝備用具。
  20. 選手退出比賽時應立即告知裁判,任何未依此項規定以致大會派員搜救的選手若於其住宿地點或其他安全地點被尋獲時,將要負擔搜救相關工作的全額費用。
  21. 參賽選手於規定之時限內完成各單項競賽,超過時限者及終止其進行比賽。
  22. 競賽活動當天之天氣、環境不良而有礙於安全時,大會得在比賽前或競賽中做變更或中止比賽。
  23. 分齡組如其中某分齡組參賽人數太少,大會有權將 2 個分齡組合併。
  24.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大會有權基於選手安全考量變更比賽項目,且不會因此變更而造成的損失受法律追訴。 若賽事於變更比賽項目後仍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大會有權取消賽事,且不退還報名費用。
  25. 大會保留於賽前變更規則、規定、比賽路線和會場地點的權利。
  26. 未盡事宜以大會仲裁委員會之裁示為依據。
(二)SUP競賽規則
  1. 比賽規則採用國際衝浪總會(ISA)審訂之最新SUP競速規則(英文版)
  2. 採折返繞標方式,不計時。
  3. 選手請使用大會提供之SUP龍舟版(含槳、腳繩及救生衣)。
  4. 參賽隊伍不得在器材上外加動力器材等與競賽不符的物品上板。
  5. 所有參賽者必須依據大會分派之號碼布比賽,比賽期間按執行裁判人員要求佩戴腳繩或救生相關器材,參賽期間人員須聽從指揮、服從裁判、遵守賽場紀律,違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6. 選手辨別方式為穿戴大會準備之號碼布及紋身貼紙。
  7. 請依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於指定時間下水起步。
  8. 起步後,參賽人員須使用單槳並以站姿完成賽程。
  9. 需超越前方選手時,必須在不影響被超越者的情況下,從其側方超越。
  10. 選手必須特別注意自身及其他選手的安全距離,以免造成傷害。
  11. 如活動過程中出現意外或受傷,大會優先顧及人身安全,並儘快提供援助,大會將會因應當時情況而作出暫停、延遲之決定。
  12. 報名之隊伍,其資格經大會審核通過後,如再有異議,務必在名單公告前提出解決,事後不再受理。
  13. 參賽人員須熟知比賽規則和競賽細則,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檢錄、比賽,超時按自動棄賽處理。
  14. 大會有權要求參賽人員出示有效身份證明供大會工作人員查核。
  15. 對規則解釋有爭議或未盡事宜,則依仲裁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如對競賽規則或賽程有疑問需在競賽前提出,競賽時應遵從競賽規則。
  16. 具體執行規則以大會最終公佈內容為准,大會對賽規有變更權力,最終解釋權歸大會所有。
  17. 大會有權依天候及水溫狀況等天候因素適時調整賽段地點、距離,若天候狀況不宜,大會保有取消之權利。
  18. 大會對賽事保留最終決定權。
 (三)自行車規則
  1. 自行車車種除小徑、小折及單速車以外皆可使用,小小鐵人使用車款為PUSH BIKE。
  2. 騎乘自行車需穿著卡鞋、運動鞋或其他包趾鞋款,不得穿著拖鞋及涼鞋,違規者判定失格並取消成績。
  3. 無安全帽者不得參加比賽。
  4. 選手安全帽需符合下列產品規定: ASTM – F1447-1994, Australia and NZStandards – AS/NZS 2063:1996 or NZS5439 or AS2063.2, Snell-B90 or B95, CE European Standards - EN1078, US Consumer Products Safety Standards – USCPS
  5. 安全帽在自行車離開車架前應以帽帶固定,選手在下車後到將自行車掛上車架前也應繫緊帽帶。
  6. 自行車需確保有正常前後剎車,車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賽,所有參賽車輛需經大會工作人員檢錄後始得進入轉換區。
  7. 每位選手應對其自行車的車況或維修負責,參賽車輛應於比賽前三週內進行保養,且車況穩定足以安全參賽。
  8. 競賽時車輛故障時應自行修理,且不得請他人協助或借用工具及零件,大會亦不提供維修車。
  9. 自行車比賽時,不允許裸露軀幹騎行及不得使用寶特瓶當自由車水壺,以免中途掉落如經裁判勸阻未立即放棄使用者,當場取消其參賽資格,成績不予計算。
  10. 比賽途中不得更換比賽自行車輛。
  11. 抵達終點時,選手本人須將自行車放置於自己的位置後,使得進行下一項之比賽。
  12. 嚴禁於補給站區段外,接受親友補給,選手更不得尋求觀眾、一般民眾等之任何非大會工作人員之協助,如在非規定處補給則取消選手參賽資格。
  13. 在補給站、轉彎角、狹窄處、岔路、折返點容易招致危險,為確保安全,應自行減速慢行。
  14. 競賽時嚴禁選手平行或成群結隊行進,應隨時保持12公尺以上安全距離。
  15. 不得尾隨跟車。尾隨區為在前車前緣與後車前緣間長 12 公尺,及前車左右各1.5 公尺寬的長方形區域。超車時須於15秒內完成,若未於時限內完成須退回12公尺外,一旦選手被超越,該選手應在 15 秒內退出尾隨區。
  16. 尾隨跟車、危險騎乘或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處罰將在進入轉換區前的罰時帳執行,第一次4分鐘罰時,第二次違反將被罰時8分鐘。第三次將被處以失格。
  17. 自行車競賽禁止逆向超車,違規者判定失格並取消成績。
  18. 選手在比賽中應依從大會裁判的指示。如有必要,選手可牽車跑步或走路前進。
  19. 選手不得變造大會提供之號碼布、號碼貼紙等編號識別物,選手須按規定配戴,號碼布需配戴於身體背面,號碼貼紙須依規定張貼於正確位置。
  20. 選手不得尋求或接受觀眾、一般民眾或任何大會技術人員以外的協助。
  21. 選手競賽期間內,應盡可能靠右騎乘(慢車道),並留意交通狀況,如遇超車,一律從左側超車,並依從交通法規、大會裁判及警方的指示。
  22. 大會於關閉賽道時有權取消所有未能完成自行車賽段選手的參賽資格。
  23. 大會有權依天候及賽道狀況變更自行車賽段之地點、距離或取消自行車賽段。
(四)路跑規則
  1. 大會有權依天候及賽道狀況變更路跑賽段之地點、距離或取消路跑賽段。
  2. 選手不得變造大會提供之號碼布、號碼貼紙等編號識別物,選手須按規定配戴於身體正面,並可供清楚識別。
  3. 選手均應遵守交通法規,並依從大會裁判及警方人員指示,較慢的選手應靠右行進,以容其他選手自左側超越。
  4. 選手應在管制範圍內行進,離開管制範圍將立即被處以失格。
  5. 選手不得使用個人支援車,亦不得由非參賽者跑步或騎乘自行車陪同。友人、家屬、教練或任何支持者不得騎車、駕車或跑步跟隨選手,亦不得提供食物或任何物品給選手,否則將被警告遠離所有選手,以免選手遭判失格。
  6. 選手應依從大會裁判的指示。嚴格選手禁止接受大會以外的協助,選手若違反此項規定,大會總監、賽事總監及裁判長有權裁定不同性質和程度的處罰。
  7. 大會於關閉賽道時有權取消所有未能完成路跑賽段選手的參賽資格。
  8. 經過折返點信物站,務必索取信物並配戴於手腕上,無信物及配戴不明確,違者取消資格。
  9. 選手比賽時,不允許裸露軀幹跑步,違者罰時。
  10. 選手身體不適或體力不支時,可向裁判提出棄權,並由裁判登記號碼或取下號碼布,指引登上收容車,已上收容車者,不得再進行比賽。
  11. 競賽期間一律禁止亂丟垃圾,違者罰時240秒。

十七、申訴
(一)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二)申訴程序:
  1. 由選手以書面並簽名後,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且以仲裁委員之判決為終結,提出申請書同時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8,000元整,仲裁委員會若確認其申訴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2. 有關競賽發生之問題,選手得用口頭申訴外,並依本規程之規定於完賽後1小時內,或於裁定失格後1小時內,以書面向大會裁判長提供申訴,各項競賽在進行中,參賽之選手、教練、親友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或妨礙比賽進行,否則取消選手參賽資格。

十八、免責事項
(一)本人已知悉參與本活動將可能會因為追趕、跑步、跳躍等運動,因本身狀況或外來因素所造成之人身傷害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溺水、扭傷、拉傷、骨折、高溫或低溫傷害(包括燙傷、中暑引起的病症,以及體溫過低等)、過度使用症候群、因其他活動參與者(包括但不限於參與現場觀眾、現場工作人員或活動志工)之過失行為及交通狀況導致之傷害、心臟疾病、中風或死亡等。
(二)本人已知悉並充分了解活動的相關完整內容,並同意承擔本活動可能所生之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人身上及財產上之損害)
(三)團體報名時,如本人已取得團員個人資料並代替全體團員報名時,即代表全體團員於本次活動均已授權本人代理;本人有義務將此免責事項告知予全體團員知悉,並皆視為本人及全體團員都已經詳閱並同意本次活動免責暨授權事項。
(四)因應活動現場安全及交通狀況,參與者應依照活動單位公告之活動時間準時抵達活動現場,並同意活動進行期間內,遵循活動單位告知或指示之規則及說明以及工作人員之指示(例如活動路線、交通管制措施、活動時間等活動相關事宜)安排,如未遵循上開事項而受有損害時,活動單位概不負責。
(五)本人同意活動單位(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單位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及人員)僅於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內負損害賠償責任(由承保本次活動之保險公司理賠),除此範圍外,本人同意免除並拋棄對於活動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及人員)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另外就本人自身因素導致本人或第三人之人身或財產損害時,應由本人自行負擔,不得向活動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及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六)本人同意接受活動單位提供之急救等緊急醫療相關服務,且本人或本人之監護人同意免除所有因活動單位提供醫療協助或服務衍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七)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及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參賽資格。未依報名程序完成參與比賽者,如冒名頂替代參與者…等發生安全事故,本大會不承擔任何投保或理賠之相關責任,請遵守大會相關之規定。
(八)選手於賽事期間參與賽事因COVID-19疫苗接種引起之相關後遺症,導致選手有任何意外情事之發生由選手自我負責,為非屬理賠範圍,不得向主辦單位、指導單位、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等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

十九、保險注意事項
大會為本次活動已依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投保公共意外險,現場亦設有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場地疏失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如有需要請選手們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一)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 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3. 承保金額:為參與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事故身亡500萬元,每一事故醫療自負額2,500元。
(二)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3.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 不明原因頭暈
  • 突然失去知覺
  • 高血壓(>140/90mmHg)
  • 心臟病
  • 腎功能異常
  • 糖尿病
  • 高血脂(總膽固醇>240mg/Dl)
  •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癲癇
  1. 選手請視自身體能狀況量力而為,賽前一日應「睡眠充足」,「賽前2小時」飲食完畢,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比賽」,並請求協助,如強行比賽導致中暑(熱衰竭)十分危險(保險公司不理賠)。本會於現場執行緊急醫療救護,選手自身疾患引起之病症發作,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大會保險均以「公共意外」所受之傷害作為理賠承保範圍。
(三)大會協助受傷選手就醫及傷後相關理賠作業,但無法提供「損害補償、精神賠償」或「慰問金」。
(四)請務必攜帶健保卡,以保障自身就醫權益。
(五)選手如需較高保障請自行加保個人險,維護自身權益。
(六)建議選手自行加保自行車相關保險。
(七)自行車險常見三大保障範圍:
  • 保障騎乘者發生意外體傷、失能或死亡的「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遭受傷害、失能或死亡時,給付保險金。
  • 保障騎乘者對第三人負擔賠償責任的「責任保險」:騎乘自行車期間,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時的責任保障。
  • 保障自行車車體毀損滅失的「自行車損失保險」:保障騎自行車期間與汽、機車或自行車發生碰撞,致自行車毀損滅失之保障。

二十、個資條款
(一)本公司基於辦理「Challenge Junior Kaohsiung 兩鐵暨SUP水陸趣味挑戰活動」活動(下稱「本活動」)所需,將依據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個人資料包含識別個人姓名、行動電話、生日、身份證字號、地址、性別、國籍、電話、電子郵件、緊急聯絡人及其地址、電話等個人資料,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僅限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活動之承辦、協辦單位、合作廠商、業務往來機構之業務需要使用,並遵守個資法之規定。日後若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行銷活動時,將以手機簡訊、EMAIL方式(您所提供之聯絡方式)傳遞活動訊息。
(二)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亦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有權使用此項活動的錄影、相片與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之姓名、肖像、背景及成績於各項宣傳活動;其他個人資料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保密。
(三)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團體)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四)禁止非合作簽約廠商,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五)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作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六)本活動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次活動。另您因活動所需,有蒐集選手或相關人之個人資料並提供予本活動之必要時,請依照本告知事項內容,向當事人充分說明並告知關於其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權益。

二十一、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或天候不佳等)所迫,大會得考量安全等因素將活動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相關資訊將於活動前公告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二十二、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以上章程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大會保留最終決定權。